考場遺失物

遺失物招領注意事項:

  1. 認領遺失物請來信客服信箱service@examservice.com.tw或來電客服(02)2701-7333,登記由本人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本公司親自領取方式認領。
  2. 遺失物經公告後6個月招領期限,有受領權之人未認領時,本公司即代為銷毀。
  3. 如有冒領情形,自負法律責任。
公告日期 物品名稱 拾獲日期 拾獲地點 物品編號 招領期限
2026/01/22 藍色眼鏡盒+金屬框眼鏡 2026/01/22 忠欣公司7樓 26007 2026/07/2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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