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|
測驗當天請務必攜帶准考證、有效證件(僅限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正本)、2B鉛筆及橡皮擦到場應試。
注意:准考證需先自行黏貼好6個月內彩色正面半身脫帽之2吋清晰光面證件照片,請勿使用有戳章或鋼印的相片;無相片或攜帶其他證件(如:駕照、健保卡、學生證…等)者,視同違規,並取消應試資格,不得入場應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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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非應試用品不准攜帶入座。(請勿攜帶貴重物品,不負保管責任,遺失恕不負責。)進入試場前,請將行動電話或手錶等電子用品關機(不可打開電源),並置於監試人員指定位置,違者不予計分。 |
3. |
試場內不得抽煙及飲食。 |
4. |
請提前到達應試教室,測驗時間開始後即不得入場。進入試場前請先查看試場門口之座位表,按准考證號碼就坐。入場時應出示有效證件及本准考證,以便核對身分。未帶照片、照片不符合規定或照片辨識困難者不得入場應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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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測驗時間約兩個半小時,中間不休息。未經許可,不可中途離場或交卷,違者不予計分亦不退費。測驗進行間,如因不可抗力離場,須經監試人員許可,所致測驗時間之短少將不予補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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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測驗分兩部份,每部份分別規定作答時間;每部份在規定時間內無論作答完畢與否,不可翻閱或作答另一部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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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測驗時在試題本,准考證或其他物品上抄寫題目、答案、劃線或作任何記號,傳遞、夾帶或左顧右盼、意圖窺視、相互交談、抄襲他人答案或自誦答案等行為,皆屬違規,成績不予計分,亦不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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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|
請人代考者,連同代考者、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本測驗。意圖將試題本、答案卡或錄音帶攜出試場或於測驗中有錄音行為者,五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本測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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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|
測驗結束時應立即停筆,在原位靜候監試人員收卷,清點全部試題本、答案卡後,宣佈離場始可離開。宣佈離場前,不得再有提筆之動作,否則以違規論,成績不予計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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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|
應試者入、出考場及測驗中如有違反上述測驗規定或不服監試人員指示者,監試人員得取消其應試資格並請其離場,成績不予計分,亦不得要求退費及辦理延期考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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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|
本測驗試題為美國教育測驗服務社版權所有,禁止複印或錄音。 |
12. |
測驗後,成績因故無法計算,本中心得視情況安排重考。 |
13. |
因不可抗力之因素(如自然災害、罷工、遊行…等),致測驗無法如期舉行,本中心得另行公佈相關處理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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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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